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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

2025-11-05 16:46     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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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督办、保密、信息、档案、财务、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信息化、绩效考评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研究提出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指导推动国企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牵头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牵头指导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科技创新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监管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境外投资、融资和担保进行监管。审核监管企业发债方案。组织指导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推动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推动监管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监管企业科技创新体系能力。


四、综合监督与财务监管科

组织开展对有关共性问题的专项核查。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体系。指导督促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追究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办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工作。承担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委派总会计师履行岗位职责。指导监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产权与资本运营收益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制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监管企业产权登记、划转、处置等。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评估管理。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完善监管企业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指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


六、企业改革与对外合作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审核监管企业新设、重组、合并、分立、改制、破产、解散、上市、合资等方案。承办监管企业章程审核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对外开放合作、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指导桂林市本级政企分开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考核分配科

    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和任期考核。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实施。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职工福利保障。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健全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并规范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工作,协调办理监管企业改制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中涉及工资待遇的有关事项。


八、党建工作科(党委组织部)

负责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九、宣传群工与社会责任科(党委宣传部、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研究提出推动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与人事科

负责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统筹推进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牵头指导监管企业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委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承担委机关和监管企业的外事工作。协调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机关党组织

负责委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定点帮扶及乡村振兴工作。牵头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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