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国有产权转让项目
2016-10-28 20:04
来源:桂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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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桂林市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国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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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BWCQJY16-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156.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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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载报刊 |
广西日报、桂林日报 |
挂牌公告期 |
4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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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6年10月2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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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广西桂林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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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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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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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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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桂林市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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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桂林市中山南路南城第三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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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松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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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94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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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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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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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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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租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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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19889116-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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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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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自有门面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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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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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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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简介 |
转让标的桂林市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原隶属桂林市物资局,于1996年5月停业至今,现为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监管企业。2014年6月,经桂林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以国有产权整体出让方式改制。
经广西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截至2015年10月31日,桂林市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评估资产状况为:资产总额1319.18万元,负债总额21.44万元,净资产总额1297.74万元。剥离非经营性资产3.47万元及扣除评估报告列示的土地出让金138.10万元后,企业净资产1156.17万元。(依据现行国有企业改制及土地管理相关要求,本次改制所涉及土地变更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受让方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时由国土部门另行核定缴纳,本次产权转让挂牌价格不包含土地出让金。)现将剥离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后的标的企业挂牌出让。
标的企业的详细资料可以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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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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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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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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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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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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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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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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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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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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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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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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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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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改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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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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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0月 |
10.56 |
-38.78 |
-3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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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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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
231.15 |
21.44 |
2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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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桂林宏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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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本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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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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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月 |
0 |
-32.31 |
-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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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16年8月31日 |
221.30 |
50.40 |
17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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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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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广西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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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机构 |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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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201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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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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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31.15 |
1319.18 |
|
负债总计(万元) |
21.44 |
21.44 |
|
净资产(万元) |
209.71 |
129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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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评估值(万元) |
115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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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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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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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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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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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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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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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桂林市榕湖北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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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植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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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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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7658005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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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
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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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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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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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单位名称 |
桂林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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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
市企改办函[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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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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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陆万壹仟柒佰元(¥11,56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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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我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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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
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经济民事责任,实现承债式收购。
2、自改制评估基准日到新公司工商登记完毕期间的过渡期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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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割要求 |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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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受让(不接受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的联合受让);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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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00),需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缴到我交易所帐户。
1.成功受让项目后,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或未按规定与交易所、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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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双方协议签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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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到我交易所填交《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意向受让方按要求进行完善);
2、挂牌公告期满前,意向受让方将意向保证金缴到我交易所帐户(以到达我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计利息);
3、我交易所将审核结果征询转让方确认后,向意向受让方发出《意向受让受理通知书》(意向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不符合条件的,我交易所将发出《意向受让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其所提交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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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
企业法人需提供:
1、填写《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决策部门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原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原件);
5、资信能力证明:1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6、其它相关材料。
自然人需提供:
1、填写《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信能力证明:1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原件经我交易所审验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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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的约定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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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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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先生、赵小姐
联系电话:0771 - 5585032、0773 - 2133216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