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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桂林市商业总公司持有的 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 50%国有股权及酒店用地 出让土地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BBWCQJY17-3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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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1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年2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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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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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名称 |
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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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住所) |
桂林市中山南路7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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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国有参股 |
法定代表人 |
曾莲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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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85年7月20日 |
注册资本 |
1391.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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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5030061938313XE |
所属行业 |
住宿业、餐饮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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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客房、茶座、公共浴室(桑拿浴),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旅游纪念品、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针棉织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代冲胶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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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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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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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市商业总公司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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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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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本年累计数)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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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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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
420.36 |
-63.26 |
-63.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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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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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391.81 |
1680.42 |
-1288.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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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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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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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 |
102.14 |
-33.99 |
-33.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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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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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80 |
1622.15 |
-1259.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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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广西君益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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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立信评报字〔2017〕第0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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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7年3月31日 |
核准(备案)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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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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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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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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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9.53 |
1622.15 |
3167.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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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0%股权价值1583.69万元+酒店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3274.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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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桂林市商业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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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45030000001905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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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桂林市秀峰区依仁路124号1-5-1号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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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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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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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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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转让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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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 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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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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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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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含文号) |
桂林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桂林市商业总公司进行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筹备工作的批复》(市企改办函〔2015〕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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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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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提示:非原股东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后原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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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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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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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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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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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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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 本次转让标的为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凯悦酒店)50%国有股权及酒店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新凯悦酒店于1985年7月20日组建,现酒店股东为桂林市商业总公司和桂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各持50%股权。酒店位于桂林市中山南路72号(桂林火车站对面),占地面积6000㎡,总建筑面积为16271.65㎡,有客房260间,配备有商场、餐厅。新凯悦酒店自开业以来无大的更新维护投资,设备陈旧,近年来酒店经营连年亏损。新凯悦酒店名下土地为租赁性质的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面积6000㎡,租赁终止日期是2016年7月 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将酒店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转让。 经广西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市国资委核准,截至2017年3月31日,新凯悦酒店资产状况为:资产总额4789.53万元,负债总额1622.15万元,净资产3167.38万元,50%国有股权价值1583.69万元。经广西远大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新凯悦酒店名下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为3274.8万元,划拨权益价格为1608.6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已经市国土资源局的备案批复(《关于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批复》市国土资字[2017]210号)。 2.新凯悦酒店于1997年10月20日用饭店主楼(建筑面积13712.52㎡)为桂林市商业总公司向工商银行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桂林国投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桂林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已购买桂林市商业总公司上述债权,至今上述抵押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3.桂林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承包经营酒店中餐厅、西餐厅、商场等内部场地。 4.风险提示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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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858.49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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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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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转让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法人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意向受让方(合并报表)2016年度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规模达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3.意向受让方应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酒店和百货零售经营资质;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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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标的交割。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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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提前踏勘、咨询,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考察,转让方将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股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股权后,须承诺履行股权受让前已生效的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17年12月5日),并在五年内不得转让受让的国有股权,以保持新凯悦酒店更新改造提升稳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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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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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桂林市中山南路72号(桂林火车站对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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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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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年1月16日 至2018年2月12日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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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 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决策部门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原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原件); (5)资信能力证明: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6)2016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 (7)挂牌公告中与“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3条”的承诺函;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 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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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48,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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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200,000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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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2月12日17: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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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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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授权委托书 3.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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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郭先生、赵小姐 0771-5585032、0773-2133216、15078952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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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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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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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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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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