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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资委关于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 (问题编号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2-28 10:35     来源:桂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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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三落实桂林市新能源公交车到 2025 年占比达 85%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进行公示。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落实桂林市新能源公交车到 2025 年占比达 85%还有差距。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国资委。

三、整改情况

措施一:分阶段采购新能源公交车辆。新购116辆纯电动新能源车辆,替换车龄9年以上的普通能源车辆。其中,2024年12月底前采购到位新能源车46辆,2025年12月底前采购到位新能源车70辆。至2025年底桂林市新能源公交车到2025年占比达85%。现该公司停驶10年及以上车龄的老旧柴油车及天然气车112辆,租赁纯电动车90辆,在用车辆712辆,新能源车辆608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为85.39%。

措施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市本级财力情况分期分批尽快拨付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交通运输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投资集团的工作指导,协助在淘汰替换存量老旧燃油车、增购新能源公交车以及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等方面积极争取更多自治区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2025年12月26日,该公司收到2024年度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719.94万元,公司未开展车辆以旧换新及更换动力电源,没有相关补贴资金。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29桂林市国资委对整改工作组织了验收,验收通过。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宣传群工与社会责任科

联系电话:0773-2888603,0773-2888252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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