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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环评公司、拆除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2020-06-11 11:31     来源:桂林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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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土地收储工作,需公开招标一家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分别招标一家桂林化纤总厂厂区地块环评供应商、地面构建物拆除公司,特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厂区国有土地面积239亩(以报告数据为准)。

2、厂区地面构建物建筑面积44549平方米(以报告数据为准)。

投标人须知

1、具有较丰富的招标代理业务经验,且无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收到整改通知或中止作业等不良记录;

2、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按时保质完成招标代理任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需提交资料

1、此次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2、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实力基本情况复印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资质注册资金、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在桂林或广西开展代理业务获得桂林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获得广西区财政部门对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考核情况、办公工作场地产权权属等等);

3、招标代理机构业绩基本情况复印件(含近三年来承接过XXX项目业绩(同项目不同标段的,只计算一次),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清晰反映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名称项目金额等相关内容);

4、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工作流程时间安排保证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项目服务机构组织形式、人员职责分工及资质

5、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为递交材料人)及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验);

6、本单位参与此次项目人员组成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验);

7、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密封后提交,其中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投标材料一式五份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后,招标人以书面中标通知书或电话联系方式告知中机构和落选机构,投标人已提供材料概不退回。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9日至2020年616(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投标材料交至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处(桂林市国资委改革与规划发展一科: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1208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不予接受。

   

    联系人联系电话: 胡智超 0773-2888280)

 

 

 

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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