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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土地收储工作,需公开招标一家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分别招标一家桂林化纤总厂厂区地块环评供应商、地面构建物拆除公司,特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厂区国有土地面积239亩(以报告数据为准)。
2、厂区地面构建物建筑面积44549平方米(以报告数据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
1、具有较丰富的招标代理业务经验,且无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收到整改通知或中止作业等不良记录;
2、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按时保质完成招标代理任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需提交资料
1、此次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2、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实力等基本情况复印件(含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资质、注册资金、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在桂林或广西开展代理业务、获得桂林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获得广西区财政部门对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考核情况、办公工作场地产权权属等等);
3、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等基本情况复印件(含近三年来承接过XXX项目业绩(同项目不同标段的,只计算一次),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清晰反映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名称、项目金额等相关内容);
4、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保证服务质量的具体措施、项目服务机构组织形式、人员职责分工及其资质等)
5、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为递交材料人)及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验);
6、本单位参与此次项目人员组成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验);
7、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投标人提供的报名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密封后提交,其中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投标材料一式五份。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后,招标人以书面中标通知书或电话联系方式告知中机构和落选机构,投标人已提供材料概不退回。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投标材料交至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处(桂林市国资委改革与规划发展一科: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1208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不予接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智超 0773-2888280 )
桂林化纤总厂(桂林宏伟集团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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