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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
根据桂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全国资系统实施生活垃圾工作顺利推进,委结合工作职责和系统实际,制定了《市国资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市国资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精神,根据桂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系统企业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初步建立企业自管职工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摸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底数,持续推进工作。年底前在主管部门和辖区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程序和使用,居民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19095-2019),指导、督促委机关及监管企业人员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对照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类别。
(二)加强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引导企业干部职工少买或不买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酒店、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三)开展推进分类投放宣传教育活动。委下属各企业党组织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抓实抓好。要开展经常性相对应的党建活动和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人人掌握垃圾分类投放知识。有条件企业可根据自身能力实际选择合适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四)指导企业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协助企业加快建立并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机制。
(五)指导企业规范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处理。督导企业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合理布局建设垃圾暂存点,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应至少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2025年底前,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本企业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
(六)引导职工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肖必忠主任、龙挥忠书记任组长、林荣华委员任副组长,组员从委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宣传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系统垃圾分类重大问题,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指导各企业按职能职责,组织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督查督办。委机关将在按照要求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督办制度,加强对企业自管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对工作不重视、完成任务拖延扯皮的企业重点进行督查督办,并严格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经费保障。督促各企业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及时总结提高。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将本单位落实情况上报委宣传综合科,委将结合实际适时组织企业开展相互学习,确保系统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中不拖本市后腿,为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生活环境作出我们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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