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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激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实力快速提升,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有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提供动力和支撑,必须坚定不移自主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效益,努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占据“桥头堡”和“制高点”,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
二、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绿色发展
(一)企业要打造创新链条。加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投入,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产业创新链,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增强内部研发机构的综合研发能力。
(二)企业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企业要将科技研发投入作为每年预算安排的重点,编制科技研发投入经费预算,确保科技研发投入只增不减。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要达到2%以上。
(三)企业要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强化技术领军人才培养,不断优化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
(四)企业要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科技人员收入与创新绩效挂钩奖励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人才倾斜。
(五)企业要做好科技投入的基础工作。对研发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做好研发活动台账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三、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企业要加强与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获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将企业的研发项目列入政府支持计划,争取政府在财政、税收、信贷和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经税务局核实后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研发投入经审核后可依据《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市科〔2020〕61号),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向科技局申报奖补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创新监测统计工作。
四、强化政治监督,严格绩效考核
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我委将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党组织和企业领导班子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工作内容,严肃责任追究。
我委依据《桂林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市国资发〔2019〕11号、12号)规定,将科技研发投入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经确认的企业当年研发经费投入视同业绩利润予以考核。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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