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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桂林市国资委综合监督和监督追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桂林市国资委综合监督和监督追责
工作要点
抓实抓好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国有资产综合监督和监督追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聚焦主业、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加强管理、完善监督”总要求,围绕“改革行动提速、企业发展提效、监管水平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创新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改进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应有贡献。
一、扎实抓好监管制度落实
认真落实《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统筹推进监管制度落实的任务部署、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推动已出台的监管制度落实落地。
1.全面梳理监管制度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二级及以下子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全面梳理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围绕审计、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特别是针对监管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和难到位等问题,对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国资委已出台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企业逐项梳理制度建设情况,发现制度优势,查找制度漏洞,列出制度建设任务清单,推动完善制度体系。
2.开展监管制度落实检查。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大排查、大巡察、大核查,突出对投资、担保、混改、贸易、内控、合规等重点领域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突出对二级及以下子企业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核查,切实推动监管制度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
3.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对企业决策制度出台、决策制度落实、决策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巡察,切实杜绝违规决策、盲目决策等问题。
4.加强对企业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推动各级企业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提出风险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5.切实做好发现问题整改。针对审计、巡视巡察、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度漏洞,指导企业完善制度体系,从制度和机制上研究分析问题,着力从深层次上研究解决问题发生的原因,从源头上推动问题整改。
二、扎实完善综合监督工作体系
以制度建设与落实为重点,深入研究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国资监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6.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内控工作评价的标准,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加强评价深度,提升评价质量。加强企业内控机构设置的指导,引导和促进企业全面梳理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等相关制度,推动内控、风险、合规管理相统一。推进1-2户企业开展内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企业研究并逐步建立内控体系评价标准、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加快建立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内控水平。
7.深化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健全企业内部审计组织体系,推动企业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机构既相互分离又相互统一,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评价标准,为企业内审工作提供较为具体、明确的指引;突出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检查,加强审计计划备案管理,推动审计监督逐步实现全覆盖。
8.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研究出台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中的非故意性过失问题研究,推动出台容错纠错制度文件,鼓励企业领导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严于律己,营造积极主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提示、约谈、通报等形式,促进企业强化风险预警,抓早抓小。
9.健全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银保监、证监、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签订协同监督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研究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互通监督信息,推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堵塞监督漏洞,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10.加快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加强与自治区国资委沟通对接,抓住广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机遇,规范监督信息统计报告标准,推动初步实现与企业在线监管系统数据共享,不断提升国资监督效率。指导企业在线综合监督系统建设, 确保数据指标相一致,系统端口相衔接。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追责工作
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追究主体责任,在全面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督追责工作,真正把体系效能发挥出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不断推进追责工作走深走实。
11.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情况“回头看”,对违规“零报告”、追责“零查处”的企业,倒查机制设计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追责制度建设情况、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追责机构设置和人员落实情况、违规追责情况,推动完善追责制度体系,确保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据可依、运转顺畅、落实有力。
12.加大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利用好审计、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拓宽社会监督信息来源渠道,加大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完善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加强对禁入限制人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人员实行应限尽限,确保禁入限制制度产生震慑效用。加强对薪酬扣发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薪酬扣发的力度与处罚结果的一致性、薪酬扣发的金额与资产损失的合理性,确保扣罚措施有力有效。
13.强化监督追责闭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认真配合做好国有企业腐败治理工作,坚决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监督追责要求,加强对企业落实监督追责职责的监督检查,压实监督追责工作责任,对企业监督追责工作不力、该查不查、该处不处、该严不严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罚,确保监督追责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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