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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市国资发〔2022〕2号

2022-03-04 16:55     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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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科技

创新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创新动能,通过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发展优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作出的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思路,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创新发展步伐,推动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桂林工业振兴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努力争当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

   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积极争当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和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主力军。加快建立以科技创新支撑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制造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努力实现主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力争市级国有工业企业年均研发投入增长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主体作用

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主作用。坚持将科技创新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发展的目标、方向、任务。建立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发展体系,明确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企业内部技术研发部门在科技创新发展链条的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研发机构的组建、完善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企业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利用和开放共享,促进内外资源有机结合。

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坚持把构建创新平台作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找准科技创新的突破口,聚焦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着力突破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市级产业研发中心、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市国资委和企业努力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政策、项目及资金等支持企业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企业

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企业创新主体意识,鼓励和支持我市国有企业对标区内外一流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推动双百行动企业和科改示范行动企业创新发展,把具有自主创 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打造成为科技领军型企业。积极支持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主体的打造,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科技企业成长工程,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型科技企业, 打造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力争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支持企业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研究院紧密合作,多途径、多领域、多形式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各企业加强合作交流,组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搭建科技创新公共 信息平台,实现企业需求和社会资源高效对接。

鼓励企业申报创新项目和创新成果转化

鼓励和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开发创新产品和技术,引进和获取各类知识产权,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和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国家级质量品牌认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及时申报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鼓励企业积极运用各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市场化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成果技术转化,扩大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影响力。

七、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和人才培育专项工程,搭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支持加快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机制,通过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合作的引才项目及各类平台引进高质量科技创新和科技型管理人才,支持企业并购与企业主业紧密相关的社会创新机构和团队。细化落实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科技带头人和科技专家制度。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建设一流的科技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实施创新团队品牌培 育计划,打造领军型创新团队品牌。

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在大数据、智慧城市、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智能制造、智慧旅游、产业+互联网等领域与互联网巨头和行业领军企业开展全面合作,发展数字经济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策划、实施和优化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数字产品和服务。推进 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企业规模化集成应用,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企业,实 现作业现场全要素、全过程自动感知、实时分析和自适应优化决策。支持企业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营销网络等。

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和完善研发投入相关管理制度,力争国有企业年均研发投入增长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主动衔接《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桂林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创新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企业以创新项目为主体争取产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等支持。市国有资本收益对企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予以支持。

完善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

强化创新绩效考核,落实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抵扣上缴利润、创新投入视同利润等政策,将研发投入强度、扩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和创新规划执行情况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提高创新转型在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遵循创新规律,企业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因客观原因失败或者基本失败的,但企业和个人依照法律、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市国资委将不做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采取市场化方式,探索企业创新骨干的中长期激励制度,大力推进科改示范行动等改革专项工程,支持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建立健全与管理序列并行的技术序列晋升通道和薪酬体系,实行向创新转型倾斜的内部分配机制。

十一、加强企业创新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科技人员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宽松、宽容、和谐的科技创新环境。支持企业设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创新奖励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创新创业奖励表彰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选树一批创新人物、创新 企业、创新团队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创新氛围。全面落实 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容错纠错有关规定,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 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加大科技创新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力度,提升企业科技创新风险防控能力。

十二、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市国资委负责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制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主体责任,围绕主业选择创新方向,落实科技创新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从上到下,责任到人,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推动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桂国资发〔202133 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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