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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6 13:05     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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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发〔2009〕51号),设立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需履行的主要职责和目标是: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上市和规范性运作,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企业年度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府规章和文件草案,拟订管理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拟定市直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办发〔2019〕68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绩效办)、党建工作科(党委组织部)、宣传综合科(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科、财务监管和考核分配科、产权与收益管理科、改革与规划发展一科、改革与规划发展二科、监督管理科、法人治理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组织等11个科(室)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根据工作职责,市编委核定国资委行政编制44人、后勤工勤编制5人。截止2022年12月底,实际使用行政编制40人,后勤工勤人员编制5人;另有退休人员20人、派驻纪检监察组5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

我委部门决算单位为委机关本机,所需汇总的下属单位个数为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5533.08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553.67万元,下降21.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5533.0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553.67万元,下降21.92%,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结转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6.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度减少1585.96万元,下降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下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标减少。

4、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5、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6、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度相比,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5533.08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553.67万元,下降21.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04.95万元,下降65.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结转至2023年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100.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调增,相应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3、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与上年度相比不变。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6.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532.29万元,上升158.83%。其中:基本支出1014.02万元,项目支出3112.58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8.85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1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93%。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1. 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为1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及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4. 死亡抚恤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该项资金不设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年中追加。

5.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年初预算数未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年度残疾人保障金。

6.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存在差异的原因是该项资金结转至2023年支付。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1. 行政单位医疗初年初预算数为60.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6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数为39.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827.77万元,支出决算为65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

1.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92.05万元,支出决算为6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及行政办公业务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支出账目。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35.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主要用于业务专项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底市财政未审批资金使用计划,部分资金未支付。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8.53万元,支出决算为 314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0.09%。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1. 棚户区改造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0.59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初无相关业务,市财政年中下达棚户区改造资金。

2. 住房公积金初预算为78.53万元,支出决算为7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2.04万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等;公用经费10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行政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64.98万元,年初预算为97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3%。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支出账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8万元,年初预算为12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4%。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底市财政未审批资金使用计划未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5万元,年初预算为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82%。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死亡1人,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6.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085.96万元,下降74.39%。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406.49万元。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06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6%。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一)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年初预算48.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市财政未下达资金指标,因此本年度未支付。

(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年初预算为48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市财政未全额下达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标

(三)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主要用于股权转让缴税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市财政未下达部分资金指标,因此未支付。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0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不变。具体如下:

(一)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度相比不变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来访接待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降低20.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市财政未审批资金使用计划未支付,比2021年减少27.37万元,降低21.16%。下降的主要原因与上述下降情况相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 0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委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14涉及财政资金450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 0 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 0 个,PPP项目 0 个,政府债务项目 0 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13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 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分之间,自评等级为二等,1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金额4502.11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6.85 分,自评等级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对设定预算绩效指标理解不够深入,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考虑不够充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学习,积极与市财政沟通,提前研判年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避免绩效目标与工作实际产生偏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