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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7 16:35     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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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市发〔200951号),设立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需履行的主要职责和目标是: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上市和规范性运作,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企业年度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府规章和文件草案,拟订管理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拟定市直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办发〔201968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绩效办)、党建工作科(党委组织部)、宣传综合科(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科、财务监管和考核分配科、产权与收益管理科、改革与规划发展一科、改革与规划发展二科、监督管理科、法人治理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组织等11个科(室)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根据工作职责,市编委核定国资委行政编制44人、后勤工勤编制5人。截止202312月底,实际使用行政编制40人,后勤工勤人员编制5人;另有退休人员2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5人、编外聘用人员1人。

我委部门决算单位为委机关本机,所需汇总的下属单位个数为0个。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8812.11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5533.08万元相比,增加3279.03万元,增长59.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6.0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0.58万元,下降51.9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教幼教市级保障资金从政府性基金列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43.51万元,增长330.14%,主要原因是2023度市财政下达预算内资金1050万元,预算外资金500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上年度相比不变。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8812.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12.11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79.03万元,增长59.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物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桂林高新区中电桂林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1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桂林齿轮厂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6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08.36万元,增长325.9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支付2022年未支付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95.5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与上年度相比,减少4.54万元,下降4.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8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桂林齿轮厂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46.1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6.1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2023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经费市级补差部分科目

7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与上年度相比不变。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58.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及行政办公业务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00.31万元,增长30.42%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支出账目。

9住房保障支出80.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068.7万元,下降97.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棚户区改造项目。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库建设。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2023年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资金和军粮供应站点供应费用补助资金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5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注入国有资本金等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643.51万元,增长330.1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度市财政下达预算内资金1050万元,预算外资金5000万元。

12结余分配0万元。

1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6.0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10.57万元,下降34.18%。其中:基本支出1218.84万元,项目支出1497.18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增加桂林高新区中电桂林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增加林齿轮厂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74.68万元,支出决算为92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7%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1. 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为20.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7%。主要用于增加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2.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4.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44%。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5万元,支出决算为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1. 行政单位医疗初年初预算数为60.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调剂指标至其他预算不足社会保险科目。

2.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数为39.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01%。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其他污染减排支出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桂林齿轮厂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其他污染减排支出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职教幼教市级保障资金从政府性基金列支。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811.79万元,支出决算为85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9%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806.23万元,支出决算为84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及行政办公业务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支出账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3%。主要用于业务专项支出。存在差异的原因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科目支付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8.42万元,支出决算为 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住房公积金初预算为78.42万元,支出决算为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储备粮(油)库建设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主要用于增加2023年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资金和军粮供应站点供应费用补助资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8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5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7%存在差异的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04%存在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市财政要求调整支出账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8%存在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补贴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6.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6.1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1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42%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42%2023年度职教幼教市级保障资金从政府性基金列支。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643.51万元,增长330.1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5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4574.07万元,支出决算为6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6%

按项级功能科目分类:

(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根据市财政下达科目支付

(二)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年初预算为4264.03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5%。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市财政下达的5000万元资金非年初预算项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 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21万元,降低5.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84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市财政未批准使用部分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3年度9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463.52万元。9项目支出开展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涉及财政资金463.5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委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31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涉及财政资金463.52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5.26%

其中桂林齿轮厂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工作经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上级补助资金、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残疾人保障金、2023年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资金和军粮供应站点供应费用补助资金、国有企业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等8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89%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桂林高新区中电桂林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上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执行数为421.9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完成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经费发放,确保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退休待遇得到保障,提升其生活质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的发展。

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执行数为2.5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完成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工作,完成8个集团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健全了国有企业领导人考核与激励体系,建立了有效的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能不断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营质量与效益、强化企业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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