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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上市和规范性运作,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三)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企业年度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府规章和文件草案,拟订管理制度;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拟定市直属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设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发展与科技创新科、综合监督与财务监管科、产权与资本运营收益管理科、企业改革与对外合作科、考核分配科、党建工作科、宣传群工与社会责任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与人事科、机关党组织;另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0516.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516.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51704.86万元,增长586.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6.5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16050.56万元,增长590.96%,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转企改制单位退休人员事企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07.3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40261.25万元,增长87334.6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注入城建集团资本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3.0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4606.96万元,下降76.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0516.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516.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51704.86万元,增长586.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1.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自治区重大项目经费、桂林市三个万亿工程项目前期谋划及准备工作经费。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66.30万元,增长53.04%,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支出自治区重大项目相关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16229.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注入城建集团国有资本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6019.92万元,增长7628.53%,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注入城建集团资本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7.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补贴、国有企业改制事业身份退休人员与企业养老金差额补贴等补贴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22.14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退休人员职教幼教补贴支出、事企差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类)101.9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保等费用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6.43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调整,社保费等产生变动。
5.城乡社区支出(类)40507.3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增加注入城建集团国有资本金、西二环延长线项目建设等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0461.25万元,增长87768.44%,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注入城建集团资本金。
6.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同比持平。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810.9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办公运行等保障性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47.97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公用经费等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83.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调整,住房保障支出变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1443.0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4606.96万元,下降76.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10.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同比持平。
11.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同比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766.5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16050.56万元,增长590.96%。其中:基本支出1193.80万元,项目支出17572.78万元。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支出自治区重大项目相关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2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注入城建集团资本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9.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排退休人员职教幼教补贴支出、事企差补贴。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调整,社保费等产生变动。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支付城乡建设集团西二环延长线路段费用。
(六)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39.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1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公用经费等减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调整,住房保障支出变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8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3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补助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307.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40261.25万元,增长87334.6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307.35万元。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72%。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3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7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安排,增加2024年注入城建集团资本金。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43.04万元。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4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公务接待支出,故较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同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公务接待支出,故较上年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44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是财政未足额安排相关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9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足额安排相关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其中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工作经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上级补助资金、残疾人保障金、国有企业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参加自评项目的100%,我委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其中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工作经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上级补助资金、残疾人保障金、国有企业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评为一等,另有8个项目因财政资金原因已向财政专管科室申请并同意不开展自评。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我委积极履行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部门绩效结果为良好。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