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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健全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有专人承办和经费保障。工作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5分)
2.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逐项分解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分解做到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5分)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经验有交流,舆论有宣传。(5分)
4.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调研。按时按要求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5分)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20分)
1.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内部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高。(4分)
2.建立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采取切合实际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评议方式考核本系统、本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4分)
3.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4分)
4.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做到严肃处理。(4分)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4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5分)
1.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8分)
2.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8分)
3.公开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结果。(5分)
4.结合实际依法依程序公开重大决策过程。(4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20分)
1.结合本部门实际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与主网站相链接,利用网络公开。(10分)
2.结合实际建立“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栏。(4分)
3.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工作简报、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4分)
4.条件成熟时,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2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15分)
1.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5分)
2.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5分)
3.对事关全委、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5分)
二、考评的对象
委机关各科室。
三、考评方式和要求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室于次年的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委办公室。同时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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